焦点一:控股娃哈哈:圈套还是规则?
有关情况:
达能与百富勤成立金加公司来与娃哈哈集团合资成立娃哈哈股份,在金加中间,达能占绝对控股地位,在娃哈哈中,金加占到51%,这也就意味着达能从一开始完全主导了娃哈哈,即使百富勤后来不把股份转让给达能,这一主导的局面也不可能改变;
达能-百富勤协同进入娃哈哈,这是一个经典的“产业资本+金融资本”联合进行战略投资的架构,百富勤的存在,就是进行金融整合和财务协调,而达能一定是主导,双方最终要达成上市目标,从而让金融资本的代表百富勤推出,这是一个几乎常识性的投资架构,即便后来没有亚洲金融危机,百富勤也不会长期持股。
点评:
综上,达能控制娃哈哈从合资一开始就从各方面展现得非常清晰,可以说“不待智者而后知”,是完全公开和清晰的国际规则的体现。即使有“谋”,亦是国际资本谙熟的专业财技指导下的“阳谋”、而非宗庆后所谓“阴谋”。
焦点二:宗氏“娃哈哈”:默许还是侵权?
有关情况:
成立娃哈哈股份之时,娃哈哈可谓内外交困,房地产等多元化投资令其资金链处于崩溃边缘,哇哈哈集团拿不出钱来投入娃哈哈股份,因此将商标作价1亿注入娃哈哈股份,其中5000万作为资本金,5000万由合资公司出资购买;
随后,双方先后用一系列合同来对这一商标的归属进行锁定。也就是说,既然商标已经作价入股,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就应该完全属于娃哈哈股份,这一产权转移已经经由哇哈哈集团入股娃哈哈股份而发生。因此,宗氏“娃哈哈”,也就是宗庆后及其家人掌控的“非合资企业”从法律上来讲,均属于对娃哈哈股份公司商标权的侵犯。
点评:
从宗庆后的描述看,这些“非合资”的“宗氏娃哈哈”很多已经存在多年,其经营活动暴露已有时日,达能此前一直不闻不问,是为“默许”。这一说法虽有道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合乎清理,但从法律上看来看,“默许”不构成法律上的授权,“宗氏娃哈哈”的“侵权”本质没有改变。
焦点三:国际资本:雪中送炭还是不劳而获?
有关情况:
1993年前后,宗庆后从“乌烟瘴气”的保健品市场且战且撤,转而进入饮料领域,却陷入了寻找不到主打产品的困境,他先后开发出酸梅饮、关帝白酒、清凉露、平安感冒液等新品,甚至还去做了涪陵榨菜,但是这些产品无一成功,更严重的是,他投资娃哈哈美食城,期望以此上市却不果,公司一度陷入了经营上的绝地。便是在此时,达能前来洽谈合资。
有了达能的这笔注资,宗庆后找到纯净水产品,才有了后来的“奇迹”——双方共同生产的瓶装水已成为中国最知名的品牌之一,其合资公司去年销售额达10亿欧元(合14亿美元),为达能贡献了5%至6%的营业利润,并为娃哈哈贡献了约半数的利润。
点评:
以95年前后“娃哈哈”的发展状况来说,虽然中国驰名品牌的称号无可厚非,但除了品牌资产,娃哈哈在经营方面显然已经举步为艰。因此,95年达能抛出的“橄榄枝”无论是对娃哈哈,还是对宗庆厚本人,无疑都是雪中送炭。在国际商业环境下打拼多年的达能,无论是资金实力,还是经营方法,都有其独特的一套,合资公司成立后也很快就整合了娃哈哈的品牌资源,将经营方向定在饮用水市场,彻底帮助宗庆厚实现了娃哈哈品牌的复兴。
焦点四:达能并购:同业竞争还是正常布局?
有关情况:
在与娃哈哈合作之前,并购与金融投资就已经是达能全球化业务的最常用手段了。纵观达能的一贯表现,其在世界各国的策略几乎是一致的,以兼并收购等资本运营方式迅速进入该国领先的饮品企业,迅速占领市场,并依靠当地人才进行经营、保留原有品牌进行本土化竞争。达能集团70%的营业额来自当地的领导品牌。由此可以看出,达能全球化的一个策略就是与当地领导性的品牌进行并购、合资或合作,实现达能品牌的本土化销售,并从对当地领导品牌的战略投资中获利。
达能在全球的主要产品线分三大块:饮料、酸奶和饼干。在87年入主中国市场之初,达能已经早就涉足饮料市场,与娃哈哈的合作是其在中国饮料市场投资战略的一部分,而后连续收购多家中国饮料知名企业实际只是这一战略订的延续。通过连续的收购达能迅速实现了其在中国瓶装水、桶装水市场上老大的地位。
点评:
达能国际化的策略历来是一致的,不可能因为与娃哈哈的合作而改变其统一的市场战略与整体规划,宗庆后作为多年的商场“老兵”,合作之前也不可能对达能的策略和方针一无所知。因此,从达能在中国运作的整体角度来看,说其导致同业竞争并无意义,作为一个有着整体规划策略的企业,将这称为资源整合似乎更准确。
焦点五:外资进入:垄断还是平衡?
有关情况:
据公开信息显示,截至目前,法国达能公司已在国内控股或参股的企业达到了10家,包括赫赫有名的娃哈哈和乐百氏。而从其全球市场总份额来看,中国市场在达能全球业务中现在还不到5%的比例,达能总部的目标是在5年内达到10%,再过5年达到20%。由此可见,达能在中国市场的布局远未完成。
但从娃哈哈的整体发展角度来看,由于与达能的合作,已经从年产值只有几亿元的小厂,发展成为产品线横跨饮用水、碳酸饮料、果饮料、乳饮料等行业、年营业收入超过200亿元,在全球范围内,仅次于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吉百利、柯特,是世界饮料市场“五巨头”之一,在饮用水、八宝粥、乳酸奶的市场份额多年保持第一。这一成就是不可忽视的。
点评:
对达能而言,说其将垄断中国饮料市场显然言过其实。以其市场占有率来说,在目前庞大的中国饮料市场中的比例事实上离“垄断”还相差甚远。其次,是否构成垄断应该由国家有关部门判定,而不应该由企业家自己说了算,跟是不是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关系也不大。通常在判定是否构成垄断的时候最重要的依据是市场占有率以及对价格的影响力。就目前中国的饮料市场来说,即使饮料行业将被反垄断法规范,受到最大冲击的应该是在碳酸饮料市场垄断的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而决不会是达能,因此片面的指摘达能形成垄断是不客观的,应该看到其投资战略对中国饮料市场资源的整合和平衡促进作用。
焦点六:宗氏“非合资公司”:合法还是侵权?
有关情况:
据有关方面最近了解的情况,透过一系列深藏不露的财务手法,“宗氏家族控制的离岸公司在中国控制了一大批未经授权使用娃哈哈品牌”、并与双方合资公司构成利益冲突的“非合资公司”,这些公司的合法性,不仅仅牵涉双方此次的争端,而且也让人们对宗庆后与作为国有控股企业的娃哈哈集团之间的关系产生了联想。
点评:
从近日披露的一些新的消息看,宗氏“娃哈哈”离岸公司的一位法人代表陈仲华表示对自己成为“法人”的全过程一无所知,并指所有签名均为造假,这一“猛料”可能是宗氏娃哈哈冰山之下的更多真相曝光的一个开始。
目前,关于宗庆后和达能争端的各种媒体报道和网民评论已经漫天飞舞,但是笔者在浏览中发现,随着信息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口水”开始淹没事实的真相本身,因此,对这一事件的几大焦点问题做一回顾,有助于人们理清真相,从中体会很多更深层次的问题。 |